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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SAF出口配额下发 HVO、SAF正式获取独立税号

2025-12-31 22:12:30

金联创生物燃料研究组获悉,2025年12月31日,2026年中国生物航空煤油出口配额已经统一下发给五家SAF供应商,易高生物化工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26万吨、山东海科化工有限公司37万吨、连云港嘉澳新能源有限公司37.24万吨、河南省君恒实业集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4万吨、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15.8万吨,额度与2025年保持一致。2025年12月31日压线签发,扫清了2026年相关SAF供应商的出货安排疑虑,也意味着在SAF获取独立税号之后,生物航空煤油将继续沿袭出口白名单制度,执行配额管理,此前SAF、HVO税目增列一度引发市场诸多猜测。2026年1月1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89号《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6年)》明确将生物航空煤油列入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烃基生物柴油未列名其中,这可能有助于提升烃基生物柴油出口效率。

2025年12月29日,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2026年关税调整方案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附件4《进出口税则税目调整表》中明确2026年增列生物航空煤油、烃基生物柴油等本国子目,相关调整措施将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烃基生物柴油方面:删除子目“27101923”、货品名称“柴油”,调整后新增子目“27101925”、货品名称“烃基生物柴油”,新增子目“27101926”,货品名称“其他柴油”。也即,原柴油大类调整为烃基生物柴油与其他柴油两个分类子目。同时,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相关子目注释也做出修改:“本国子目2710.1925、2710.1926所涉及的“柴油”,是指一种碳原子数约10~22的烃类混合物。它的倾点或凝点为-50℃~30℃;馏程为:50%回收温度小于等于300℃,90%回收温度小于等于355℃,95%回收温度小于等于365℃。”

生物航空煤油方面:删除子目“27101911”、货品名称“航空煤油”,调整后新增子目“27101913”,货品名称“生物航空煤油”,新增子目“27101914”,货品名称“其他航空煤油,包括石油及从沥青矿物提取的航空煤油”。

烃基生物柴油、生物航空煤油的独立出口税则号正式确立,并且本次税则调整不仅是单纯将其从原柴油、航空煤油税则税目中剖离(烃基生物柴油此前在27101023税目下存在十位码税号,而生物航空煤油在出口白名单制度中应用航空煤油“27101923”税号),而是客观上形成与柴油、航空煤油并列且互为补充的独立子目,这体现了决策层对生物燃料市场产品认知的提升,意味着中国生物燃料这一增量市场开始正式进入精细化监管和政策扶持设计阶段。按照惯例,政策扶持的基础是市场透明度的提升, 烃基生物柴油、生物航空煤油税目增列结束了长期以来中国相关产品出口的混沌状态,这为后续税费政策调整奠定了基础。

数据来源:中国海关总署  金联创整理

中国HVO/SAF出口历史较为短暂,一直以来出口税号多而分散,金联创生物燃料研究组观察到HVO/SAF出口分别出现在至少4-5个税号之中。近年来,中国HVO/SAF出口出现了显著增长,金联创监测数据显示,中国HVO&SAF出口规模已经从2020年的8.60万吨扩增至2024年的56.39万吨,而2025年预期出口规模将达到100.74万吨。中国HVO/SAF新增产能正在逐步释放,出口贸易环境也在2025年三季度以来显著改善,税则增列消除了前期因税号模糊导致的出口效率问题,出口配额适时下发保障了企业出口连续性,2026年中国HVO/SAF出口规模预期将继续扩张。